中國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
我國對鍋爐煙氣中煙塵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_允許排放濃度和煙氣黑度的排放限值。
本標準適用于除煤粉發(fā)電鍋爐和單臺出力大于 45.5mw(65T/H)
發(fā)電鍋爐以外的各種容量和用途的燃煤、燃油和燃氣鍋爐排放大氣污染物的管理,以及建設(shè)項目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、設(shè)計、竣工驗收和建成后的排污管理。
使用甘蔗渣、鋸末、稻殼、樹皮等燃料的鍋爐,參照本標準中燃煤鍋爐大氣污染物_允許排放濃度執(zhí)行。
1 、標裝狀態(tài)
鍋爐煙氣在溫度為 273k ,壓力為 101325pa 時的狀態(tài),簡稱“標態(tài)”。本標準規(guī)定的排放濃度均指標準狀態(tài)下干煙氣中的數(shù)值。
2 、煙塵初始排放濃度
指自鍋爐煙氣出口處或進入凈化裝置前的煙塵排放濃度。
3 、煙塵排放濃度
指鍋爐煙氣經(jīng)凈化裝置后的煙塵排放濃度。末安裝凈化裝置的鍋爐,煙塵初始排放濃度即是鍋爐煙塵排放濃度。
4 、自然通風鍋爐
自然通風是利用煙囪內(nèi)、外溫度不同所產(chǎn)生的壓力差,將空氣吸入爐膛參與燃燒,把燃燒產(chǎn)物排向大氣的一種通風方式。采用自然通風方式,不用鼓、引風機機械通風的鍋爐,稱之為自然通風鍋爐。
5 、收到基灰分
以收到狀態(tài)的煤為基準,測定的灰分含量,亦稱“應用基灰分”,用“ Aar ”表示。
6 、過量空氣系數(shù)
燃料燃燒時實際空氣消耗量與理論空氣需要量之比值,用“ a ”表示。
鍋爐煙塵_允許排放濃度和煙氣黑度限值
燃煤鍋爐 |
鍋爐類別 |
適用區(qū)域 |
煙塵排放濃度( mg/m3 ) I 時段 |
煙塵排放濃度( mg/m3 ) II 時段 |
煙氣黑度(林格曼黑度,級) |
自然通風鍋爐 0.7mw 1t/h |
一類區(qū) 二、三類區(qū) |
100 150 |
80 120 |
1 |
|
其它鍋爐 |
一類區(qū) 二類區(qū) 三類區(qū) |
100 250 350 |
80 200 250 |
1 |
|
燃油鍋爐 |
輕柴油、煤油 |
一類區(qū) 二、三類區(qū) |
80 100 |
80 100 |
1 |
其它燃料油 |
一類區(qū) 二、三類區(qū) |
100 200 |
80 150 |
1 |
|
|
燃氣鍋爐 |
全部區(qū)域 |
50 |
50 |
1 |
注:一類區(qū)禁止新建以重油、渣油為燃料的鍋爐。
冀 公網(wǎng)安備 13098102000341號